金門新聞發佈會 - 2002年4月7日

上傳時間: 2025-03-25 03:11


二○○二年四月七日率團抵達金門後在新聞發佈會上的講稿

廈門市台商投資企業協會會長 黃鐵榮

各界新聞媒體的朋友們,大家好!

本次九十一年度清明節期間,福建地區台商在陸委會和海基會的支援幫助下,經金門中轉返鄉掃墓祭祖,有如下幾個特點:

1. 在廈門、福州、漳州、泉州、莆田等地區台商協會的發起和組織下,福建地區台商第一次聯合組團統一從廈門出發直航金門,人數達507名,創歷史之新高;

2. 各地台商協會的會員企業提前達成共識,採用統一的往返時間,即3月30日、4月2日、4月3日分三批由廈門赴金門,4月7日和4月10日分二批由金門返回廈門。初步顯示了福建地區台商的團隊精神。

3. 參與本次活動往返于金——廈之間的輪船不僅有臺灣的太武號和馬可孛羅號,還有大陸的彭浪嶼號和同安號,既彰顯這條財源滾滾的黃金水路已初露商機,更為今後開通定期班輪奠定了兩岸互動的基礎。

我就當前金——廈直航的有關情況提出如下看法和建議:

一、目前只有在金門設籍六個月以上的臺灣居民才能享受一年多次往返金——廈之間的待遇,而對臺灣經濟頗多貢獻的台商,由於大多沒有金門戶籍,只能以專案方式申請。其間手續繁瑣,變數很多,實在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據臺灣報載,近一年來臺灣本島居民為了獲得金——廈直航的便利,已有一萬多人將戶籍移到金門,這種勞民傷財的辦法也實在稱不上“德政”。

建議陸委會、海基會和內政部對福建地區台商詳加審查,凡符合規定並有在臺灣納稅者,可以象金門居民一樣享受持護照一年多次往返于金——廈之間的待遇。

二、我親身經歷了廈門台商三次以組團方式經金門中轉返回臺灣的全過程,發覺有些手續早已時過境遷,成為不合時宜的累贅。僅以填報“臺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申請表”來說,廈門地區的台商僅有30%填報,福州、泉州、漳州地區台商填報此表的竟低至10%。

如果凡未填寫的都罰款NT20,000-25,000元,大陸幾百萬台商要罰多少?又怎一個“罰”字了得?台商、台籍幹部及其眷屬都持有臺灣護照,他們只須在通關時持護照刷卡,電腦中就會存有檔案,不是既簡化了手續、節省了時間又減輕了台商的負擔嗎?

建議立法院、內政部廢除填報“臺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申請表”的制度。

三、在“小三通”的法令尚未通過之前,仍採用專案批准方式開通金——廈之間定期班輪作為過渡。

期望從2002年5月份開始,依現行法令規定經向海基會專案申請批准後,核准福建地區400名台商、台籍幹部及眷屬可以每週五與每週日自廈門乘船抵達金門,再分赴本島辦事或休假;然後仍可選擇每週五和每週日經由金門返回廈門。

開通週五和周日的直航班輪後,台商子女在金門就學也可以每週五下課後乘船返回廈門、泉州、漳州與家人團聚享受天倫之樂,每週日下午再到廈門集合乘船返回金門學校。

這樣一來台商可以預先設定返台計劃,往返交錯,再加上負笈讀書的莘莘學子定期往返,週五和周日的定期往返班輪怎會有客源不足之虞呢?

四、各地台商協會是金——廈中轉直航的組織者和具體經辦者,只有這樣才有可能嚴格把關,避免產生任何負面影響。因此目前仍應限制只有各地台商協會的會員企業才能享受金——廈中轉的待遇。

目前經營金——廈中轉的旅行社已不只一家,今後看中這條財路的旅行社還會更多,定會形成競爭局面。因此福建各地台商協會已共同協商採用有資信的旅行社,在價格上也要達成共識。防止旅行社各自為政、自攬客戶、破壞有序通路,導致無序競爭。

由於媒體已多次報導台商經金門中轉返台的情況,在臺灣民眾中產生了很大反響。一些無良業者即引誘臺灣民眾不經專案申請徑自乘船偷渡廈門,被大陸邊防部門拘留。目前已有多人正在羈押之中,等待遣返。

希望媒體正確把握輿論導向,配合政府多加宣傳,只有經政府專案批准後才能經金門中轉廈門。不要給臺灣民眾造成誤導,使漁船和無良業者有可乘之機。

總之,希望政府重視台商的呼籲;落實造福台商的措施;體察台商每年使臺灣有幾百億元的順差和對臺灣經濟的貢獻;相信台商遵紀守法的素質。質言之,台商者,臺灣之商人也。政府對自己的子民有什麼“安全”問題可憂慮呢?

謝謝大家!


資料來源
金門新聞發佈會 - 2002年4月7日 一

金門新聞發佈會 - 2002年4月7日 一

金門新聞發佈會 - 2002年4月7日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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